2023-11-16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统一考核,报经学校研究,拟同意录用夏国萍、闫伟等5位同志来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工作时间向学校纪委办或人事处反映。
监督电话:纪委办0558-2596174;人事处0558-2599037。
附件:拟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第13批).xlsx
阜阳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3年11月16日
上一条: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考核成绩公布(第二十五批) 下一条:阜阳师范大学附属中小学公开招聘2024届心理健康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