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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心理育人队伍工作实务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实践育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学〔2022〕19号)文件要求,着力提升我校心理育人队伍的实务能力,积极推进我校心理育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进程,经研究决定举办心理育人队伍工作实务专题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形式

1.内容:如何开展心理育人实践活动

主题1:与情绪共舞——压力管理工作坊

主题2:天生我才——优势建构工作坊

主题3:爱的储蓄——关系疗愈工作坊

主题4:心灵花园——自我探索工作坊

主题5:生命序曲——生命教育工作坊

2.形式:表达性艺术疗愈系列工作坊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11日(第一场8:00-10:00;第二场10:00-12:00;第三、四场14:30-16:30;第五场17:00-19:00)。

工作坊结束后举办参与人员作品展,时间:2023年4月12日-30日。

2.地点:西湖校区正行楼6楼。

三、培训对象

1.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包括《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任课教师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兼职心理咨询师)。

四、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本次培训是在“大思政”视角下针对全体心理育人工作者能力提升的实务专题培训,各学院党政要高度重视,协调好相关人员的工作安排,积极选派人员参训,原则上各学院“心联”指导教师至少参加一场活动。辅导员的出勤情况、参与程度、学习成果将作为学院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2.提高质量,注重应用转化。各学院要以培训为契机,加强学院心理育人工作队伍建设,将实务培训与二级心理辅导站标准化建设紧密结合,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心理育人工作体系,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育人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附件1:培训参会人员统计表


(撰稿:范宇晴 图片:范宇晴)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