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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级学生心理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2023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级学生心理素质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3923-24

二、测评地点

清河和西湖两校区。

三、测评对象

2023级在校本科生。

四、测评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到指定时间和地点(相关安排见附件1)参加集中在线测试(具体流程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心理测评工作能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意识,帮助同学在比较全面地了解和认识自我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自己、开发潜能。还能帮助学校针对学生心理上普遍存在的问题,为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科学依据,有助于老师为有需要的学生施以积极关注与科学辅导工作奠定基础。

2.高度重视。组织新生心理测评工作是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文件精神,是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心理育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从以人为本及创建和谐校园的角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此次心理素质测评工作的有关要求。

3.积极宣传。学院层面要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切实把本次心理测评活动的开展作为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心理健康意识提高的重要窗口和工作机遇,做实做细学生工作,确保每位同学都能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要让学生明白心理素质测评所涉问题答案无对错之分,参测者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作答,不得随意乱答或请人替答,以免得出与事实不符的测评结论,给老师工作和学生成长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协同实施。测试正常在30分钟以内可完成,参测学生需自备智能手机1部,并保证电量和数据流量充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做好测评活动的统筹指导和技术保障工作;学院心理辅导员要做好本单位测评工作的协调与监督;班级辅导员助理要统一带领学生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评。无故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测试者,取消其本学年评优评奖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级学生心理素质测评日程安排

2.2023级学生心理素质测评操作流程

 

 

(撰稿:范宇晴 图片范宇晴

2023年9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