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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十八届“5·25心理健康文化节”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依据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和《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实践育人活动实施方案》(校学〔2022〕19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八届“5·25心理健康文化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汇聚“心”能量  展现新作为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10日

三、活动形式

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即通过“以德育心、以智慧心、以体强心、以美润心、以劳健心”等路径举措,实现学校心理育人实践活动创特色,学生心理健康素养上台阶。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活动作为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发挥心理育人功能的重要举措,科学谋划、认真组织、大力宣传,为培养学生健康心理保驾护航。学生人数多于1200人的、需面向全院学生开展不少于3项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学生人数少于1200人的、需面向全院学生开展不少于2项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学院间联合组织开展活动。

2.培育品牌,资源共享。各学院要将活动组织与专业特色、育人优势结合起来,加强教育品牌培育并抓好持续建设和落实。要充分发挥精品特色活动和优秀作品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丰富拓展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资源,通过资源共享、平台共建等,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普及率,让更多的学生能够从中受益。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积极鼓励学生参与校级层面的活动,同时,充分发挥院部主体作用,强化院级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参与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和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加大各类教育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师生员工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吸引更多的学生主动学习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积极参与活动收获成长,合力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校园生态。

五、评选表彰

此次“5.25心理健康文化节”将结合活动开展及各学院组织参与情况评选出若干心理育人实践活动精品项目和优秀指导老师,并进行表彰和奖励。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注:请各学院于5月15日前将本单位“5·25心理健康文化节”活动方案报送表(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2592768872@qq.com,邮件名称为:“学院+5.25活动方案”。联系人: 王悦,联系电话:18356196298。


附件:学院“5·25心理健康文化节”活动方案报送表


(撰稿:范宇晴 图片:范宇晴)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