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1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统一考核,报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拟同意录用刘景琦同志来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工作时间向学校纪委办或人事处反映。
监督电话:纪委办0558-2596174;人事处0558-2596798。
附件:2023年度阜阳师范大学第二批人事代理招聘拟聘人员信息一览表.xlsx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0月11日
上一条: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招聘拟聘用人员第十三次签约安排 下一条: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考核拟聘人员公示(第11批)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