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我校专业技术辅助岗位职称评审指标分配使用及相关问题的通知》(校人职〔2023〕7号)和《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文旅秘〔2023〕128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3〕8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技术资格和政工岗位专业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人〔2023〕23号),组织开展了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技术资格和政工岗位专业职务申报推荐工作。
经个人申报,各牵头负责单位审核公示与推荐、学校职称评审(推荐)专门委员会审议推荐等程序,同意推荐:
胡敏同志申报图书资料系列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
张红、张抗、胡越3位同志申报图书资料系列馆员专业技术资格;
李云、付然云2位同志申报图书资料系列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资格;
方国玉同志聘任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
肖儒、徐莎莎2位同志聘任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
张颖同志申报自然科研系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陈晓艳同志申报卫生系列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徐建周同志聘任卫生系列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许伟同志聘任卫生系列护师专业技术资格;
吴雪影同志具备政工师任职资格(转评);
董淳一同志具备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转评)。
现将以上推荐结果予以公示,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同时在西湖校区正行楼1113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9月5日至9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对学校、他人和自己负责的态度,提供具体线索并书面向学校纪委办反映。
阜阳师范大学职称评审(推荐)专门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