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为青简介
余为青,男,安徽潜山人,现任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师从我国著名诉讼法学家孙长永教授。兼任法治安徽建设专家、安徽省法学法律专家、安徽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阜阳市委法律顾问、阜阳市市政府立法咨询员、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阜阳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副团长、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学术兼职有安徽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员。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和法理学。在《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检察》《河北法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战线》《西南民族大学学报》《学术界》《学术论坛》等核心期刊以及其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各1项,安徽省教育厅一般项目3项,参加其他各类项目多项。曾获阜阳师范大学“优秀教师”称号、安徽省法学会征文二等奖、安徽省教学成果三等奖等。
吴万群简介
吴万群,男,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兼职律师,硕士生导师,现任阜阳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阜阳市法学会常务理事,阜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教授课程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模拟法庭》《律师代理实务》等。主持并完成安徽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计划,获首批安徽省优秀青年人才计划支持,获阜阳师范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负责完成省级教学团队——民商法系列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先后获安徽省教学成果奖2项,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专业竞赛获奖10余项。主持并完成省级科研项目6项,受委托负责起草《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阜阳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等,出版专著1部(与他人合著),在《法学杂志》《社会科学战线》《河南社会科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编1篇。
王书庵简介
王书庵,1966年7月出生,男,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司法制度、刑事法学。中国法学会会员,广西第六届法学会理事。曾历任二级学院院长、党委书记、高校校党委委员,现就职于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曾先后主持立项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2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重点规划研究项目1项,兵团社科基金项目1项,参与省部级研究课题8。出版专著2部,在《法学杂志》、《社科纵横》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
龚义年简介
龚义年,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通过首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兼职律师。受聘担任教育部学位中心研究生学位论文通讯评审专家、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阜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作咨询专家、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听证员。主要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出版专著四部,参编教材三部,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人文社科项目十余项。
苗丽简介
苗丽,女,1973年生,博士,法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8年参加司法行政系统工作,2004-2007年攻读经济法硕士,2009-2012年苏州大学攻读博士,2013年3月至7月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研修,2016年华东政法大学高级访学研修英国司法文明。法学、文学双学士。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外法律文化、经济法、法律教育、社区矫正。讲授经济法、合同法、中国法律史、西方法律文明、社区矫正法等专业课程。自2013年以来,主持省级哲学社科一般项目《法治现代化视阈下“礼法传统”的创新传承及启示》、教育厅项目《夏同龢法政教育及其近代法律教育史地位》;参与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中华法系与中华法律文化问题研究”(20@ZH038),负责专章撰写;完成校级网络精品专业课《中国法律史》(2018WLKC28)教学研究项目;市级课题《基于管子“食货”法律思想的阜阳经济发展研究》(FSK2020010)等科研成果。在《苏州大学学报》、《江西社会科学》、《甘肃社会科学》、《社会科学论坛》、《中华文化论坛》、《人民法治》、《苏州科技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法制与文学双重视域下张船山判牍研究》、《法治现代化视阈下礼法合治传统的创新传承》、《法律乎诗书:<吴中判牍>的人文精神》等学术论文近三十篇,参编著作二部。
李阳简介
李阳,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教授,1981年生,安徽阜阳人,安徽大学法学硕士,硕士生导师,安徽省高校优秀辅导员岗位津贴获得者。主要从事网络空间治理,高校法治教育,青年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承担《刑事诉讼法》《公司法》《国际法》《道德与法治》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在《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等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30余篇,主持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等省校级教科研项目十多项,成果曾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三等奖、安徽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三等奖,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优秀论文一等奖等荣誉。近年来,多次被评为阜阳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阜阳师范大学先进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阜阳师范大学优秀辅导员等称号。曾指导安徽省团队参加全国“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获得一等奖,指导安徽省第二届大学生未来律师辩论赛获得季军。
陈元庆简介
陈元庆,男,安徽望江人,湘潭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阜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作咨询专家,阜阳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听证员,阜阳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执行法学和民商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多次荣获学校毕业论文和实习“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在《山东社会科学》《海南大学学报》《人民法院报》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二十多篇。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民事争点简化协议效力机制研究——以实现庭审实质化为视角”、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研究”、安徽省高校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及厅、校级课题十余项;主研省部级以上课题九项。主持教育部产学研项目“课程思政建设背景下《民事诉讼法学》教学模式的创新与实践”和安徽省级一流法学课程“民事诉讼法学”各一项,校级重点等教研项目两项;主研省级教研项目五项。
王一帆简介
王一帆,女,法学博士(民商法专业),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现为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2017年起先后访学于安徽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持完成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重点项目、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等多个省部级项目,参与安徽省人社厅、省工商联等重大委托项目。先后在《中国青年研究》《安徽大学学报》《江西社会科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曾获第二届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并多次获得优秀教师、教坛新秀奖、教学质量优秀奖等表彰。
孟晓丽简介
孟晓丽(1991-)女,安徽合肥人,法学博士,副教授。
承担《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民法学》《婚姻家庭继承法》等课程教学工作,兼职律师、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校级科研项目3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1项、校级教改重点项目2项、出版专著一部、在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刊物发表科研论文10余篇、教研论文3篇,获得阜阳市2020年首届社会科学三等奖、2021年校级教坛新秀,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阜阳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阜阳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阜阳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阜阳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督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