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刘康磊教授应邀为法学院作学术讲座

作者: 时间:2024-04-23 点击数:

2024年4月22日下午,法学院特邀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刘康磊教授,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地方性法规适用中位阶不明问题及其解决机制”的讲座。阜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亚丽、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月刚,法学院部分教师和全院法学专业学生参加聆听,讲座由法学院院长余为青教授主持。

刘康磊通过相关典型案例的介绍分析,引出本次讲座主题:省级地方性法规和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规定不一致时如何适用问题。报告人分别从权力性质认定、困境成因视角详尽阐述了地方性法规在适用过程中位阶不明问题;并从地方立法的价值、地方立法的特点和“不一致”的解析深入剖析了立法过程的权力划分无法作为位阶判断依据;最后提出应从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原则、有利于公共利益原则和有利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原则构建消解机制。讲座最后刘康磊详尽解答了同学们就讲座内容所提出的问题。

余为青在点评总结时指出,本场讲座不仅体现了报告人对实务问题特别是对立法中的相关细节问题的高度关注,更彰显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问题意识强,学术氛围浓厚;特别是讲座所采用的案例分析法在当下法学研究,毕业论文撰写,有着重要方法论启示。同时对同学们的考研、继续加强两校之间的合作提出了良好建议。最后,对报告人给大家带来的这场精彩讲座表达了诚挚感谢。

(撰稿:陈元庆、魏瑶瑶 图片:魏瑶瑶 单位审核:余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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