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术交流,提升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能力,增强学生法律思维素养,12月18日,法学院邀请河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郝铁川教授在躬行F楼报告厅作主题为《中国式法治思维的共性与个性》学术讲座。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余为青主持,院党委副书记李阳、副院长吴万群、民商法教研室主任陈元庆以及部分教师和法学专业学生共200余人到场聆听。
讲座在对文学思维、经济学思维和法学思维的生动比较中展开,内容包括“中国法治思维的共性”“中国法治思维的个性”“坚持中国法治思维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三个部分。郝铁川通过作为法治思维浓缩表述的法律谚语和相关国际条约,深入浅出地为大家介绍了中国法治思维所具有的法理思维、国际法治思维和人权法治思维共性;认为中国法治思维具有政党领导型、实行民主集中制、注重对权力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注重秩序优先和实质正义等个性;主张通过努力探索人类社会法治思维的共性,并根据中国国情对域外优秀法律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及对中华法系进行创造性地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等,来实现中国法治思维共性和个性的统一。讲座最后,郝铁川耐心细致解答了师生就讲座主题的相关提问。
余为青在点评和总结时指出,本场讲座首先选题好,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学界当下关注的热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当然应坚持中国法治思维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其次,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具有法治现代化的共性特点,中国法治具有现代化法治的特点,在此基础上体现自己的个性特点。最后,“政党领导型”中国法治个性特点非常有特色。总之,本次讲座高屋建瓴,又通俗易懂;信息量巨大,学术氛围浓厚,全面展示了中华法系的深厚底蕴和独特魅力,对中国式法治思维有独到的认识和见解。对郝铁川给大家带来的这场丰盛学术大餐表达了热烈感谢。
据悉,郝铁川现任河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国家级法治人才库专家,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法治宣传专家团成员,河南省委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成员,上海市委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成员,上海市委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华东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中国国家法制讲师团成员、中国法律思想史学会会长、中国比较法学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上海金山区区长,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体育工作部部长,上海市文史研究馆党组书记、馆长。党的十八大代表。1983年以来,先后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论文二百多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二十余部。
(撰稿:陈元庆 图片:王少杰 单位审核:余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