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就业实践模式,服务地方法治建设——政法学院在颍东区人民法院设立法学专业就业实践基地
作者:政法学院 时间:2009-04-24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寻求法学教学与审判实践的契合点,形成审判机关与高校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探索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实践新途径,政法学院与颍东区人民法院签订了法学专业就业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2009年4月23日下午4:30,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就业实践基地合作协议签字、挂牌仪式在颍东区人民法院隆重举行。我校纪委书记胡鹤玖教授、党委委员、教务处长孙道德教授、政法学院院长李齐全教授、副院长盛鹏博士、李民老师一行五人出席了签字、挂牌仪式。颍东区人民法院院长孙磊首先致欢迎词并介绍了该区法院的基本情况,接着胡书记在介绍了我校基本情况后,肯定了本次合作的重要性并对合作的前景寄予殷切的期望和美好的祝愿。党委委员、教务处长孙道德教授在发言中重点介绍了我校实践育人的办学特色,指出本次合作是我校创新实践育人模式的新体现。随后政法学院院长李齐全教授介绍了政法学院的师资队伍、学科专业与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这次就业实践基地的建立,为我院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实习与就业的平台,落实了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确定的“推进学校科学发展,服务皖北快速崛起”的主题精神,是政法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具体实践体现。
(文:政法学院 盛鹏 图:颍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