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学〔2023〕103号)、《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等环节,法学院于2023年10月23号召开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苏健豪、侯仁慈等二百二十四位同学作为国家助学金推荐人选,详见附件,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法学院吴方方反映,联系电话:0558-2591092。
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