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3〕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现将我院2023年法硕招生调剂考生复试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拟录取专业 |
初试总分 |
复试成绩 |
总成绩 |
1 |
106743000002079 |
田思雨 |
法律(法学) |
346 |
74.32 |
71.25 |
2 |
103573000024973 |
江涛 |
法律(非法学) |
354 |
71.56 |
71.10 |
3 |
103573000024275 |
徐嘉伟 |
法律(非法学) |
341 |
70.92 |
69.29 |
4 |
103193342217104 |
武壮 |
法律(非法学) |
344 |
68.52 |
68.69 |
注: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初试各科目总成绩)*100×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专业测试×40%+综合面试×60%。
公示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21日【10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考核领导组反映。本名单为拟录取名单,若有放弃录取资格考生,依据参加复试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正式录取名单以上级招生考试部门审定的录取名单为准。
学院联系电话:0558—2591100。
督查举报电话:0558-2596174。
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