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黄正杰 时间:2019-04-08 点击数: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发出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2018年12月29日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记者2019年1月31日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2018年12月底,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的10省市均已整改完毕。整改期间,10省市打掉涉黑犯罪组织100个,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1129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9.43亿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896件3021人,推动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的要求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整体安排,2018年7月至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10督导组分别对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进驻督导。各督导组向10个被督导省市党委政府反馈督导整改意见,共提出161类811条整改问题建议、181条问责建议,移交6313条重点督办线索。10省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各督导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细化整改措施,截至2018年12月底,10省市均提交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中央督导组向被督导省市反馈的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希望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线,不断把校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为我校大学更名奉献力量,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附件: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2.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

3.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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