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的通知》

作者:周杰亮 时间:2019-01-09 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的通知

实验实训〔2019〕1号

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

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环境工程实验室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时发生爆炸,导致3名学生死亡。近年来,国内高校实验室事故多发,特别是科研实验室,并伴有人员伤亡。

我校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三年来,先后成立并适时调整了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实验室安全责任、设立了实验室安全专项、购置安全防护用品,健全了校院两级安全检查制度,并及时通报隐患点、跟进整改进度,消除安全风险,增强了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有效提高了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但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安全意识有待强化、安全隐患整改进度迟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彻底、安全管理档案建设缺失等现象,尤其是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比较薄弱,隐患多有反复,监控存在盲区。

结合安徽省安委会(皖安〔2018〕4号)《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经多部门会商,现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以案警示,自查自纠。以北交大实验室安全事故为警示,自即日起至三月末,以危化品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关注安全风险点,重点加以整改,防患于未然。学校将于2019年度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时,重点关注隐患点及整改情况。

二、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研究生入学教育范围。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在线测试是新生入学教育(包括各类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18级开始,所有研究生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应自主登录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在线测试系统,并且考核通过,方可进入实验室。2018级研究生应于2019年3月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测试。(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试系统: http://222.207.29.89:10080/)

三、明确导师的安全管理要求。各学院、各学科在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时,应通过不同形式,明确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安全责任,强化导师的实验室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管理水平。

四、告知研究生安全操作规范。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前,导师应对其进行专题实验室安全教育,明确告知学生本学科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要求,强化研究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危险性的项目实验过程中,原则上不宜由学生独自操作。

五、完善科研项目的安全性评估制度。导师应评估实验项目的安全性,制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并报所在学院或科研平台备案;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各类科研项目安全性评估管理,完善监管机制。

六、规范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记录。科研实验室应按照学校规定做好常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杜绝事故发生,并规范记录,存档备查。学校将把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实验室资源分配、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申报以及科研设备需求立项的重要参考。

特此通知。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研究生处 科研处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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