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正杰 时间:2020-02-06 点击数:
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全力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防止疫情在师生中发生和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阜阳师范大学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要求,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微信等各种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将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和科学防护知识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
三、认真开展排查,严格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在前期全面摸排师生员工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行程动向,重点监测近期去过湖北省尤其是武汉或师生中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武汉离开者的健康状况,如有疑似症状,及时依规处理并报告。要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离开阜阳市区的教职工,应按要求如实向所在单位报备,报告行程和健康状况;返回阜阳市区的教职工,应及时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到校医院登记,并进行居家观察或医学隔离。
四、服从统一安排,制定工作预案
根据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学校具体开学日期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各单位尽快、积极联系和告知本单位每一位师生,确保不漏一人,所有学生未经允许不得提前返校。各单位要制定延期开学的相关工作方案或预案,对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教学科研工作、后勤保障工作等进行提前谋划和部署安排。
五、加强依法防控,严格督促督查
各单位要增强依法防控意识,高度自觉做好防控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阜阳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