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法学院教工党支部召开会议进行理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集中学习,会议由教工党支部纪检委员张玲主持,学院分工会参与学习。
会上,张玲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等文件会议精神,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传达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会议精神。
分工会主席胡五木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2023年1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贯穿始终,体现在新修订《条例》内容的方方面面。随后,他对学院分工会的党纪学习活动做出具体安排。
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释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抓纪律建设的强烈信号,全体党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活动强调,要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切入点,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统筹用好以案促学等多种学习教育方式,切实提高党纪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以党纪学习教育推进纪律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撰稿:胡五木 图片:王楠 单位审核:余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