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规范发展党员档案,2023年3月28日,法学院党委组织学生党员对预发展党员材料进行预审核。
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专职组织员胡五木组织学生党员现场逐个审阅发展对象的个人材料,重点查阅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培养考察记录等,就材料填写规范、内容深度以及政审情况等进行了讨论。
党员发展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严肃性工作,法学院党委将严格政治标准,坚持过程化培养,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撰稿:胡五木 学院审核:钱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