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一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作者: 时间:2023-03-27 点击数:

为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皖组通字〔2023〕2号)精神,按照《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高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3〕42号)和《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校党〔2023〕10号)有关要求,3月24日下午,法学一支部在景行楼812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由支部书记王楠主持,支部党员、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会议。

会前,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十一届四中全会精神,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形成支部和党员问题清单。

会上,支部书记王楠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及2022年度支部工作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针对会前征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交流和沟通,能立即改正的即刻整改,复杂难点问题长期坚持,确保解决落实。同时,由支部书记带头,全体党员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严肃开展支部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将组织生活会中迸发出来的自我革命、勇于斗争、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转化为推进党支部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撰稿、图片:王楠 学院审核:钱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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