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部署会

作者: 时间:2022-03-04 点击数:

3月2日,法学院在景行楼812会议室召开支部书记会议,部署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钱守云主持,党委副书记、院长余为青,党委副书记李阳,全体党支部书记参加。

学院党委书记钱守云传达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校党〔2022〕5号文件,对此次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总体要求。各支部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组织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深入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基础。二是要认真对照检查,找准查实问题。各支部书记要认真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此次组织生活会,敢于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磨炼自己、提高自己,在廉洁自律、担当实干上作表率。三是注重结果运用,树立鲜明导向。根据民主测评要求,全体党员要对支部、党员同党员之间相互进行民主测评,为党员同志提供团结进步的空间,进一步加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堡垒作用。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通过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撰稿、图片:王楠 学院审核:钱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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