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安徽淮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广友律师受邀来到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以《法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为题的学术讲座。法学院班子成员、部分教师与2021级、2022级3班4班的全体同学参加了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余为青教授主持,覃业坤博士点评。
作为年轻的八五后律师,王律师非常擅长激发同学们的求知欲和探索欲。他首先用一个问题“你认为作为一名法学生,最重要的法律素养是什么?”引出了本次讲座的主题,然后再用“什么是法律思维”、“为什么要培养法律思维”、“如何培养法律思维”三个问题,牢牢吸引住了同学们。
在几位同学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之后,王律师从自己亲身办理过的某个案件说起。这起案件中,被告人辩护律师以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而本案的案情是行为人购买了伪造的发票,并利用伪造的发票骗取了巨额财富。而担任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王律师认为,诈骗罪的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受到财物上的损失。根据逻辑思维,本案更加符合诈骗罪的构造,因此最终本案是以诈骗罪结案。在与同学们进行了案例探讨之后,王广友提出了“法律思维是一种逻辑思维”的观点,引发了同学们的思考。
接着围绕刘忠林故意杀人案等数个案件,王广友提出,法律思维是一种证据思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要从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这三个方面来把握案件证据的审查,进而提升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同时,王律师还提出,法律思维是一种程序思维,且与情感思维有着明显区别。在讲座过程中,王律师与同学们沟通频繁,同学们也积极踊跃提问,抓住机会与王律师沟流。现场气氛活跃、掌声频频。
在讲座的最后,王律师鼓励同学们,“如果你有这些深入的、反思的、批判性的法律思维活动,一两天看不出差距,一两年就会有些微的距离,三年五载就有大的变化,十年八年就可能脱胎换骨。”
(撰稿、图片:王少杰 单位审核:余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