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9日上午,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在景行楼212教室开展了期初听课评课活动。课程主讲人为陈元庆老师,主讲内容为生效民事判决的既判力。法学院院长余为青、副院长吴万群、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万筱萍、民商法教研室教师项亚萍、张玲等参加本次听课、评课活动。
陈元庆老师通过课程引入、案例分析、总结思考等环节,从既判力的概念和理论来源出发,完整分析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主体范围,以及既判力与一事不再理的关系。陈元庆老师语言表达条理清晰、逻辑鲜明、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娓娓道来。
(撰稿、图片:项亚萍 学院审核:吴万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