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教高函[2021]17号)精神和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提高高等学校的责任感、使命感,2021年8月23日,法学院在景行楼812会议室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研讨会。法学院特邀我校教师发展中心主任郑继兵参加研讨会,共同参与研讨的有法学院党委书记钱守云,院长余为青,副书记李阳,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万筱萍,公法教研室主任李永成,李民副教授,陈元庆副教授,王磊博士,孟晓丽博士和王少杰老师。
研讨会上,大家一起深入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和安徽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大家共同就法学专业如何科学、合理、有效地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如何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校级公选课以及如何与阜阳市相关部门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讲进行探讨。
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指导各地各高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此次课程研讨,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法学专业教学,开设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开展好面向全体学生的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具有重大意义。
(撰稿、图片:王少杰 学院审核:余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