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2018级法学2班举行班级辩论赛

作者:徐蕾 时间:2018-11-19 点击数:

2018年11月12日,18级法学2班在政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了班级辩论赛。本次辩论的题目是“夫妻离婚后,丈夫对双方婚姻存续期间饲养的小狗有无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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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辩论过程中,正方首先强调生命的无价与重要性,小狗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投入了时间与精力来照顾,慰藉了双方的情感,其作用等同于小孩,其价值不能用金钱价值来衡量。而且狗本身具有感情,和无生命的物品等有本质区别。 其次,正方提出我国婚姻法律关系主体的规定存在不足,主张宠物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而且这种做法也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联合国提倡各国把宠物作为法律主体对待,一些国家已经出台了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业已出现裁判案例。这体现了“生命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反方认为,在现行法律中,民事主体不包括宠物,而个人财产中的牲畜则可以包括宠物。同时,动物在我国只能是法律关系的客体,动物不具有社会意识,无法形成社会关系。因此,依照婚姻法的规定丈夫没有探视权。总体上,在我们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们应当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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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结果,反方获胜。评委对双方表现进行了点评,并与双方辩友讨论了辩题。评委认为,正方应该用长远的眼光去看待这个问题,要更加感性一些;反方应该理性一点,抓住当下法律规定与事实依据。

此次辩论赛,提高了大家的论辩水平,增强了学习兴趣,达到了较好的结果。

(撰稿:郝杰、余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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