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日,实习同学在政法学院书记黄正杰,指导老师余为青、李永成的带领下,前往怀宁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为期40天的暑期实习。
政法学院一行受到该院检察长江晨以及其他领导的热烈欢迎。为了提升实习效果,怀宁县检察院把同学们分到公诉、侦监和民行等业务部门,并且设置轮岗。江晨检察长同时预祝政法学院同学们的实习活动取得成功。黄书记对怀宁县检察院对学院学子实习的精心安排表示感谢。
黄书记要求同学们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安全问题。实习期间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同学们要做到出门结伴而行,有事回家要请假,确保外出有人知晓,保管好自己携带的贵重物品,平时注意饮食健康。第二,纪律问题。在检察院应当遵守相关纪律,不得随意拍照、复制、传播,注意案件保密原则。工作中,应当少说多做。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第三,每日要总结。要有实习计划,每周进行实习小组讨论交流,每天要写实习日志,实习最后要填写实习鉴定表并且要加盖检察院公章。
最后,大家一致祝愿同学们实习能够获得成功。
(文:孙陈峰、余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