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学生充分理解监察法与刑事法律的关联性,切实提高法治思维,2019年6月3日,政法学院特邀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结淼于阜阳师范学院西湖校区正行楼报告厅开展了以“监察法与刑事法的衔接”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政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钱守云,万筱萍、余为青、龚义年、苗丽、王磊、项亚萍、王少杰等老师以及法学专业全体学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陈结淼教授以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多年的实践经验,旁征博引,从监察对象与职务犯罪主体、监察措施程序运用规范、监察权运行中应当遵循的原则、监察权与检察权的衔接、监察权与审判权的衔接、被调查对象的权益保障和律师帮助权六个方面详尽地阐述了监察法与刑法、刑诉法的衔接。在讲座中,他从《监察法》第15条展开,全面细致地介绍了监察对象与职务犯罪主体的内涵外延,并重点梳理了第6款规定的可能性范围,并且结合实践办案需要,系统探讨了监察法与刑事法的衔接问题。整场报告深入浅出,系统全面,既有前沿理论的高度,又有契合司法实践的深度,令参与人员受益匪浅。
在讲座互动环节,学生积极发问,陈结淼教授将理论知识和社会现状相结合,详细地回答了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最后由龚义年老师和余为青老师分别进行了讲座总结,对此次讲座表示了肯定,对学生提出了务实学习的殷切要求。
此次专题讲座活动,学生收获颇多,切实提高了对监察法与刑事法律衔接问题的认识,为今后学习监察法与刑事法夯实了理论基础。进一步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树立正确的法治观。
(撰稿:余为青、李晓涵 图片:刘雪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