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法学院在景行楼811会议室召开支部书记会议,部署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钱守云主持,党委副书记 院长余为青、党委副书记 纪检委员李阳,全体党支部书记参加,副院长吴万群列席会议。
会上,钱守云从明确时间安排、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指导三个方面传达解读《关于开展中共阜阳师范大学第一届委员会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校巡察〔2022〕4号文件)精神,并就如何开展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一是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文件内容,组织开展好工作。二是各支部要提高思想站位,高度重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工作总结要有亮点,各支部党员干部要对照自身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钱守云强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党员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生机活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民主评议党员要紧扣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查摆,坚持实事求是,进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岗位、履职践诺、担当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撰稿、图片:王楠 学院审核:钱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