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规范高校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法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表现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5月20日晚,法学专业学生第一党支部在西湖校区景行楼812党员活动室开展了2021年(上)第二次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考核活动。本次考核活动由考核小组组长、支部书记项亚萍主持,支部党员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成员和29名党员发展对象参加。
考核活动开始前,项亚萍对《法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表现考核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综合考核活动的意义、流程、标准等做了说明,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纪、绩等五个方面开展。参加考核的发展对象结合自身实际分别从政治思想表现、专业学习情况、组织生活情况、活动参与情况、获奖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汇报,考核组成员根据实际提出问题,由汇报人当场作答。根据考核小组的综合评分,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汇报、答辩情况和综合表现等将作为下一步党员发展的重要依据。
本次综合考核活动,有利于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学生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为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撰稿:项亚萍图片:周艳茹、龚雨学院审核:钱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