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皖组通字[2018]56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关于组织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校党[2019]9号)要求,在政法学院党总支统一部署下(见之前报道),政法学院思政与管理学教研室党支部和法学教研室党支部于2019年3月20日下午,分别在西湖校区景行楼814办公室和812办公室召开组织生活会,并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学院党总支书记黄正杰参加了思政与管理学教研室党支部活动。
政法学院两个教工党支部高度重视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前,支部召开支委会议,部署相关工作;撰写支部年度工作总结;开展党员谈心活动;征求党员同志对支部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由支部书记宋俊义老师和余为青老师主持,会议首先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然后进行支部工作总结,最后进行党员评议活动。
此次会议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撰文:宋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