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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7-04-21 09:29:27 来源: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

各学院:

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启动了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4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种类型的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

1)申报对象为我校2016级、201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申请人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科研素质和创新创业意识,且有充足的时间、精力保证参与。项目适度向拔尖创新、卓越应用实验班学生倾斜。

22016年度已立项的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可以申报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必须为2015级学生)项目。

3)在2016年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个人或团队优先推荐申报。

4)主持在研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得作为负责人再次申报。

5)每名学生作为主持人只能申请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指导教师

1)我校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每位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老师或者以往指导该类项目结项等次为“A”的老师除外。

2)对于指导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老师或者以往指导该类项目结项等次为“A”的老师优先推荐申报,指导该类项目延期结题等次为“D”以下的老师予以限制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纳入教学业绩考核体系。

3)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必须聘有企业指导教师。

三、申报方式

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组织团队申报,可以是本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学生组合,每个团队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

四、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以批准立项时间为起点计算)。

五、项目经费

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

六、推荐总额

我校2017年度国家级项目推荐申报总数50-60项,最终以相关部门公布文件为准。

七、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提交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审核项目申请书,并上传至本科教学工程网站(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71)。(首次使用请注册)

3.各学院审核申报资格条件,组织有关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初审并排序。学院指定专人于201753日前在本科教学工程网站完成项目推荐,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学校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综合楼1025室),电子版发送至jyk@fync.edu.cn

4.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报送的项目进行网上评审,确定推荐申报的国家级项目,并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未获得国家级项目推荐申报资格的优秀项目,学校将根据专家评审排序,在省级项目申报时,优先推荐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八、表彰与奖励

学生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后,验收优秀合格者,按照《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学籍管理办法》给予项目组成员素质教育考核(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奖励;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校内外相关学术活动。

九、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创造各种条件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活动提供坚实保障,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

2.为便于信息沟通交流和工作开展,请每个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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