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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开展烈士纪念日相关纪念活动圆满落幕

发布者:阜阳师范学院文学院  时间:2014-10-30 00:25:22  浏览: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将9月30日设立烈士纪念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大学生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养他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文学院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在我院学生中开展了烈士纪念日相关纪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一、宣传烈士事迹,激发爱国热情

为引导当代大学生了解烈士生平事迹,缅怀烈士不朽功绩,铭记历史,勿忘国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学院通过宣传海报、主题标语、校园广播等传统形式,并结合微信,微博,QQ群等新媒体进行烈士精神宣传。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烈士事迹的宣传力度,文学院还请来了阜阳市烈士家属,向广大学生讲述烈士们当年英勇光辉的历史。“最深的思念不在流泪,最悲的哀痛不在呻吟”。我们今天的纪念是为了更好传承先烈们的精神,使其融进我们每个人的血脉,生生不息、薪火相传。弘扬烈士大无畏的奉献精神和勇敢的进取精神,正是当代迫切所需。我院到位的前期宣传工作,推进了烈士纪念日活动的顺利开展,激发了同学们的爱国热情,鼓励大学生担负起历史使命。

二、学习烈士精神,努力落实践行

追忆先烈传薪火,铭记历史勇担当,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前期积极地宣传,文学院紧锣密鼓地开展起各项活动:首先,组织学生到烈士陵园进行庄严宣誓,祭奠烈士,敬献花圈;随后,各班级先后召开“庆祝新中国65华诞 青春践行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班会讨论中,同学们踊跃发言,表达了对烈士的崇高敬意和爱国热情;此外,文学院还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大众平台,讲述了老红军、老八路、老战士的烈士生平以及英雄壮举,并且组织了志愿者活动,以义务劳动的形式,到烈士陵园、青少年爱国主义基地等地,参与维护纪念设施、提供义务讲解、清扫纪念地环境卫生、制止人为破坏和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行为等活动,以实际行动纪念先烈。这一系列活动不仅是对当代大学生的精神洗礼,更让他们提升了自己的价值观。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功绩,是我们每一代人的历史责任;尊重英烈,崇尚爱国,更应成为代代传承的道德风尚。我院学生将为实现“个人梦”,“阜师梦”,“中国梦”继往开来,坚定信念。

三、铭记烈士英魂,实现腾飞之梦

通过宣传实践,我院学生对烈士事迹、烈士精神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与学习。此次烈士纪念日相关活动的顺利开展,不但加强了我院团总支组织领导能力,而且广泛发动、充分调动了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既尊重了大学生的主体地位,又创新了纪念活动的方式载体;不仅把握了集中性活动的人数和规模,还确保了活动的有序安全。充分展示了文学院对烈士纪念日活动的高度重视。

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我们将贯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大学生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铭刻先烈精神于心间,激发大学生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