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教师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和守纪,6月26日下午,英语系教师党支部在景行楼502召开支部大会,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会议由支部书记张艳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习研讨。
孙倩逐条领学了《条例》第十章,张艳对该章节进行了详细解读。在学习交流环节,张玉婷、齐蕊分享了学习《条例》工作纪律部分的心得体会,她们表示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教师党员要自觉维护党的工作纪律,将其作为教学工作的准则和指南,同时要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夏炎青逐条领学了《条例》第十一章,齐蕊对该章节重点条例进行了解读。亓迪和郭宇尘分享了学习生活纪律的心得体会,作为一名教师党员,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生活纪律,注重传承生活美德,注重维护党员形象,以积极正面的方式为学生示范。
张艳对本次支部《条例》学习研讨进行了总结,她指出,各位教师党员要恪守工作纪律,规范履职,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平常。
(撰稿、图片:李梦瑞 初审:张艳 复审:马栋兰 终审:高福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