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学校在综合楼1202会议室召开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海涛校长主持,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务处处长时伟详细解读了学校有关学生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文件精神及初审情况,并就2016届学生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委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审议,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了审定。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教务处副处长丁超关于2016年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经审议、表决,同意将“行政管理”、“旅游管理”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三个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会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