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我校在综合楼1202会议室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海涛,副主任委员李文雍、汪芳启及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共23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吴海涛主持。
会议听取了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我校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相关文件简介、2017届学生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具体情况汇报和会议评审用表填报说明;审议通过了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评审方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审议,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了表决。会议审定,准予4940位同学毕业,准予授予4924位学生学士学位。
会上,汪芳启作总结讲话,他要求,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学业预警工作。一是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重视学业成绩,加强自身修养,防微杜渐;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和程序,及时监测学生各阶段学习情况,及时告知、警示学业出现较大问题且可能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三是教育学业预警学生正视问题,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制订改进计划和帮扶措施,督促学生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四是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学业预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程序要求严的重要工作,事关学生就业、个人发展,事关学风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声誉。为扎实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学校于本学期初即印发《关于做好201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校学位〔2017〕1号),就相关具体工作及时间节点进行详细部署和安排。审核过程中,教务处积极协调各二级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阜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开展毕业班期末考试、实习和毕业论文成绩录入、毕业前重考、培养方案审核、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预审核和复审工作,有效确保了2017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平稳有序,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