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普及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师生群众增强安全消费、文明消费、依法消费、维权消费意识,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3月14日至15日,法学院组织开展了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讲座。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消费维权意识,引导学生树立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念,3月14日,法学院于西湖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学生活动中心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讲座,师生代表60余人参加讲座。
活动中,宣讲人向大家介绍了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消费陷阱和维权难题,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进行了深入剖析,并介绍了消费者的特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义、消费者权益受损现象等内容,加深了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了解。
此次讲座,不仅增进了师生们对消费者权益知识的了解,增强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更让师生们懂得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法同行,消费无忧”普法进社区。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增强社区居民群众的消费权益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与理性的维权方式,3月14日,法学院普法志愿者们深入学校周边社区开展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普法进社区宣传活动。
活动中,学生志愿者通过分发传单、就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答疑解惑等方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与居民面对面向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国家政策,并针对消费者关心关切的消费维权问题,结合法律法规进行了答疑解惑。现场气氛热烈,活动深受好评。
本次活动,深化了居民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提高了居民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居民守法、用法意识,营造了文明、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为社区居民安全的消费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法学院还积极组织普法志愿者在校园内通过展板、横幅、分发宣传页、有奖竞答等形式,为同学们科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多措并举,切实增强了广大师生和居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氛围,同时进一步增强了法学院志愿者们的普法宣传和志愿服务意识。
(撰稿:李阿康 图片:法学院学生会 单位审核:李阳 宣传部初审:张书光 终审: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