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08〕40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现就本学期考风考纪检查与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08年6月27日-7月6日。 二、评估办法 本次评估根据《阜阳师范学院考风考纪评估办法(试行)》(院教字〔2001〕37号),依据《阜阳师院考风考纪评估表》(参见附件2),评估内容和评分标准采用量化为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风考纪评估组,设清河、西湖校区两个评估小组(见附件1),具体负责巡查各学院考试组织、教师履行监考职责及考生考试情况,并对各学院的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进行评估。各学院应成立相应的考风考纪评估小组,加强对本学院考风考纪的自查自评工作。 四、评估结论 学校根据评估组考核情况,对各学院考风考纪工作进行总评,从中评选出考风考纪工作先进单位3-4个,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应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本单位监考教师认真学习有关考场规则、监考守则等条例,提高监考人员的纪律和责任意识;同时,确保每场考试均有专人值班,进行巡查与评估,并做好巡视记录; 2.各学院应采取各种有效途径,以班级为单位认真学习考试管理规章制度,使学生了解考试纪律和违纪处理办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考风; 3.各学院应严格考试操作程序,加强考试管理,切实做好考试过程中各主要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 附件1:校考风考纪评估组成员名单 2:阜阳师范学院考风考纪评估表(试行) 教 务 处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