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2013届贷款毕业生进行贷款确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3    浏览次数:

各贷款毕业生: 在我校2009级本科生和2011级专升本在校生中,共有1015人次办理过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512人次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将毕业,请各位贷款毕业生明确以下问题并办理相关手续: 1.2013届学生办理的贷款有哪些种类? 答:我校2013届毕业生办理的助学贷款均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分为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 2.助学贷款是否需要贷款学生支付利息? 答:生源地助学贷款本金在就学期间产生的利息由国家和学校支付,不需要学生本人支付,但自毕业年的9月1日起贷款本金产生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支付。 3.考取硕士研究生,读研阶段是否要贷款学生支付利息? 答:考取硕士研究生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贷款展期的,读研阶段利息由国家财政支付;未办理展期的由贷款学生本人支付。 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包括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须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向原学校(我校办理地点为综合楼904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第九章规定:因升学变更就学信息的,需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①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和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资助中心办理申请;②县资助中心现场进行审查,核对相关信息,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修改就学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变更单一式两份,借款学生和县资助中心各留存一份。变更单经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县资助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生效。) 详情参阅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和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实施办法、细则(已上传我校学生工作处助学贷款栏)。 4.助学贷款还款跟谁联系? 答:安徽省目前实施的两种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细则中,均对还款有明确规定,请详细阅读相关贷款实施办法、细则(已上传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助学贷款栏),如有不明确之处,请直接和办理贷款的机构(农信信用合作金融机构或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5.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怎样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答:学校将于3月8日前将贷款同学需要填写的“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一式三份发至各学院,由各学院发放给贷款学生,请贷款学生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加盖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印章,经办人必须签名,如填写信息不确定,请在与银行核对后填写。然后将“确认书”一份交于各学院负责助学贷款工作的老师处,由学院老师负责审核并于本学院毕业生离校首日七日前交校学生处。 6.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怎样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系统,进入主界面后,首先查看贷款金额是否有误,如有误请及时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已上传校学生工作处网站助学贷款栏),如无误请点击“个人信息变更”,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维护,保证银行与你本人的联系顺畅,保存后回到主界面,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根据提示进行提交,即完成了毕业确认申请。 7.贷款没有办理成功,是否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答:如在校期间曾申请生源地贷款,材料均已提交,但最后没有办理成功,则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8.已将贷款全部偿还,还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吗? 答:在此情况下,请将还款凭证复印后交各学院负责贷款老师处。未全部偿还贷款的仍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9.贷款本金未到期,在毕业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吗? 答:可以,具体流程详见《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文本均已上传学生工作处网站助学贷款栏。 10.毕业以后再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可以吗? 答:贷款毕业确认手续是高校毕业生离校手续的一部分,如未办理将视为离校手续不完整,对相关个人将暂扣毕业证件,待手续补齐后发还。 重要提示:请各位贷款毕业生务必在离校前明确自己的贷款金额,金额是否全部到位,并知道贷款金额的去向,与学校结清经济关系,确保没有贷款余额留在学校。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