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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校长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校长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2.智育成绩积分位列班级第一(智育成绩积分=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3.思想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具有顽强的意志和进取心;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3月13日前《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校长助学金”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送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谭磊,联系电话:2595176。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校长助学金”资助项目的宣传工作,确保全院学生了解助学项目信息;

2.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推荐参评“校长助学金”的学生名单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须严格按照资助范围和评选条件进行评审,具体要求按本通知和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