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03-29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共3天。其中,4月3日(星期六)、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5日(星期一,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报告。
校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