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9-04-28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2009年劳动节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放假期间,请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