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9-03-31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2009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放假期间,请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