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有关规定,为规范管理我院实验教学,请按照统一要求对实验教学大纲进行修订。
一、 课程名称:(具体名称以2004年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为准)
(标题采用黑体小四号,具体内容采用宋体小四号,以下同此要求)
教 材:作者.书名.(版次).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
参考书:[1]作者.书名.(版次).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
[2]作者.书名.(版次).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
七、 考核方式:(请在笔试、口试和实验操作中选一)
实验属性请在演示、验证、综合、设计、开放中选一。(表格内的字号为宋体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