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学校优化开放办学制度设计 努力构建“大外事”新格局
作者:admin 时间:2020-05-29 点击数:
【新闻中心讯】 对外开放与合作是高等教育在社会主义新时代肩负的新使命。自2019年成功更名大学、召开第一届党代会以来,学校开放办学工作迎来了全新的发展局面。为实现学校外事工作从目前的促进对外交流为主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并重转型,从服务型外事向发展型外事升级,学校及时准确把握时代要求,更新观念,系统谋划,优化外事管理制度安排,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全力支撑学科建设,助力科学研究,拓展人才培养渠道,提升人才队伍素质。
优化因公出国管理程序,鼓励教师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制定《阜阳师范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明确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不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量管理范围,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出台《中共阜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快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阜阳师范大学人才队伍培养实施办法》《阜阳师范大学教师国(境)外学习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实施“教师国际交流与培训计划”,坚持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分批次遴选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等赴国(境)外进修、培训,着力拓展教师队伍国际化视野,提升国际合作交流能力。优先选派一流建设和培育学科、硕士点博士点建设学科、特色学科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出国(境)学习,设立教师出国(境)学习资助基金,对申请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学校根据不同情况,最高可资助38万元的学习费用。学校支持教学科研人员与国(境)外专家学者开展实质性学术交流与合作,制定《阜阳师范大学国(境)外人员短期来访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海外专家短期来访交流,促进学术合作活动有序开展。支持各二级单位主办或承办国际会议,印发《阜阳师范大学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明确国际会议审批流程,提高国际会议管理成效,助推学科建设,促进科学研究。
规范学生出国学习流程,保障学生对外交流合法权益。制定《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阜阳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赴境内外高校学习课程及实践环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及学院的管理职责,优化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选拔及派出程序,细化学籍管理、学分置换与成绩认定手续,落实退宿、医疗、档案等相关事务管理要求。本着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原则,学生交流期间所学课程与其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的学科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相近或相同的课程,学校予以认定;学生交流期间所学课程及实践环节学分如低于我校同类课程及实践环节学分,以我校同类课程及实践环节学分认定,如高于我校同类课程及实践环节学分,富余部分可计入通识拓展课或实践环节学分。印发《阜阳师范大学外籍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明确外籍教师任职基本条件,规范外籍教师聘请程序,细化课堂教学管理措施,提升外籍教师教学水平,满足学生外语学习和跨文化交流需要。
丰富专业人才培养结构,深化中外青年教育人文交流。在加快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新形势下,学校及时制定《阜阳师范大学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及2020年国际学生招生简章,规范国际学生招收流程、教学组织、涉外服务及生活管理,吸引优秀国际学生来校攻读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不断丰富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结构,优化国际学生中国文化课程设置,推进国际理解课程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文化。印发《阜阳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鼓励国际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品学兼优的中外人文交流使者,加强中外青年学生交流互动,增进理解信任,促进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厚植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根基,在中外人文交流中构建相互尊重、丰富多彩的世界。
规章制度是学校科学管理、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也是提升现代大学治理能力的根本保证。优化外事制度设计,是新形势下推进学校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学校将不断完善开放办学制度体系,加快国际交流合作步伐,提升师生人文素养和人文交流能力,努力构建“大外事”工作格局,服务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助力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促进学校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撰稿:徐宏亮 部门审核:徐宏亮 宣传部初审:李守远 终审: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