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外籍教师的聘请程序
(一)提交聘请计划。每年3月和10月,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报送下学期外籍教师聘请计划,提交《阜阳师范大学外籍教师聘请申请表》,内容包括:聘请数量、语种、教学任务、到岗时间、聘请期限等。
(二)发布招聘信息。用人单位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的指标和外籍教师基本条件,自主对外发布需求信息,面向全球招聘所需外籍教师。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组织考察面试。每年6月和12月,用人单位根据应聘简历材料,组织专家择优进行审核面试,提出明确的录用建议。
(四)报送考核意见。用人单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书面报告考核情况和录用建议。
(五)提交学校研究。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向校长办公会报告用人单位的考核情况及录用意见。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公示,公示如无异议,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将结果反馈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办理聘用手续。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起草聘用合同,联系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合同签署及其他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