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校党〔2013〕74号)文件和《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1学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校青〔2015〕48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确定管月等117名同学为我院“推优”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天(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0月10日前向刘老师反映。
联系电话:0558-2596517
商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推优人员花名册.xl
商学院
2015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