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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阜阳师范学院2015年进人办法及进人计划》

发布日期:2015-03-11    作者:     来源: 阜阳师范学院商学院    点击:

为做好2015年人才引进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6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新进人员招聘计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5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进人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人原则
    1.坚持在编制数或岗位空缺数内进人。各用人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加强学科专业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人才引进计划一经学校审定,报省教育厅和人社厅批准后,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严禁超计划或无计划进人。  

2.不断调整优化人员结构。各学院要按照不断优化师资结构的要求,优先保证重点、特色和急需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所需人员的引进,长线学科专业以及管理岗位人员引进从严控制。  

3.资格条件。新进人员原则上为具有博士学位(学历)或教授职称的人员,根据学校需要可引进部分具有硕士学位(学历)的人员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职称人员。其中,博士、教授占编引进,且优先录用,其他人员劳动关系均为人事代理。           

应聘者接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专业,应当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应聘者的第一学历应当是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不含各类专升本),其中,博士、教授第一学历不限;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高考成绩应达到高考当年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年龄要求:硕士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和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教授50周岁以下(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进人程序:报名、资格确认、考核、公布(公示)成绩、入围多个岗位聘用名次的人员选择岗位、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及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报上级批准、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二、进人考核
   (一)学校成立新进人员考核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与其他单位或部门共同负责新进人员考核信息整理、考核专家聘请、考核结果汇总,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有关任务。

(二)严格按上级规定和学校有关要求,在学校下达的进人计划指标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考核,选拔政治素质好、专业成绩优异、身心健康的优秀人才。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进人文件要求的方式和时间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填写承诺书。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或拒绝填写承诺书的,取消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可以兼报专职辅导员岗位(如因考核时间冲突,应聘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参加竞聘)。每个岗位的应聘人员比例不低于13,紧缺专业不低于1:2,实际应聘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符合其他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转报其他岗位。

(四)考核办法  

 1.信息工程学院、附属中学的进人考核由用人单位单独组织、单独聘用。其他人员的引进由人事处负责考核,监察处负责监督。

2.评委:从具有5年以上高校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遴选不低于7人的专家组成考核组,用人单位成员不超过1/3   

3.根据专业性质及报名人数的具体情况,考核可以采用面试、笔试、专业技能展示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

4.考核采用百分制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是应聘人员的最后得分。如有相同,以有效分数中单个分数高的在前。

对于单独采取面试录取方式的岗位,若全部应聘人员的考核分数均低于75分,学校有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考核分数或专业技能展示低于75分的人员,学校不予录用。

5.考核时间。考核办公室视申请报名情况于20154月至5月期间安排一次,6月至7月期间安排一次。具体要求、考核内容、时间和地点由考核办公室按照规定提前在网上公布。    

三、相关事宜

1.自招聘信息公布满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在未满7个工作日内报名的,视为期满后第一天报名。自开始接受报名之日起,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在学校公示结束前以及公示期间的疑义没有结论前,所公示的结果不是最终有效结论。

3.考核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排序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拟聘人员。体检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拟聘人员应当于学校规定报到期限内提供所需最终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的认证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届时未能提供证书、证明原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或者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被取消的,从该岗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人员中按照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5.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15年新招聘人员的考核;对高层次优秀人才特别是海外人才的考核考察,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尽可能简化程序。

6.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的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标准认定。

四、引进人才待遇(见附件2)。   

五、进人计划(见附件1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阜阳师范学院2015年度新进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  人才引进政策.doc

附件3:  阜阳师范学院人才引进应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