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物流规划与现代物流工程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实验教师基本要求
一、实验教学应该有统一、规范的“实验运行表”和“实验分组表”。
二、实验教师对所教授的实验项目应该写有规范的教案。
三、实验教师对所教授的实验项目应该写有规范的实验报告。
四、实验教学进度应该严格按照“实验运行表”,教师不得擅自调课;教师因为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应该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实验教师上课应该提前5分钟进入实验室;上课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实验室,不得提前下课。
六、实验教师应该按照规范及时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并对学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七、实验教学手段和方法提倡多样化,鼓励创新,着力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动手能力。
八、鼓励实验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科研实践,参与实验技术改革和新仪器的研发。
区域物流规划与现代物流工程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