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下午,我校在西湖校区综合楼1202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质量工程校级立项暨省级推荐评审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担任评委,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副院长刘学忠主持评审。
校质量工程办公室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张宏汇报了本年度质量工程前期评审情况,解读了省级质量工程申报文件精神。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各项目申请人的现场汇报,仔细审阅了项目申报材料。通过评议和投票,历史学、生物科学两个专业被确立为校级特色专业;卓越学前教育“园校合育”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法律人才两个实验区被确立为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推荐财务管理专业申报省级特色专业;推荐卓越工程师(计算机、信息工程)、卓越法律人才两个实验区申报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推荐电工电子实验实训中心申报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推荐我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项目申报省级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项目。
刘学忠副院长在会上作了总结发言,针对校级项目建设和省级项目推荐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宏观规划,统筹建设布局。要树立全局观念,重点提升在建项目质量的同时,要注重以点带面,督促个别薄弱单位提高申报成功率,促进全校项目布点均衡和质量整体提升;二是加强过程监控,提高管理水平,要避免“重申报、轻管理、轻建设”、“重个人项目、轻集体项目”的错误倾向,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三是契合文件精神,认真完善材料,要紧扣申报文件精神,凝心聚力,认真做好项目申报论证工作,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切实提高项目申报水平。
9月17日下午,校质量工程办公室再次组织有关专家和拟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对推荐上报材料进行了进一步研讨和论证,详细布置了材料修改完善及上报工作。(教务处 郑继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