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学生到安徽理工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2018-12-27 10:35:28 来源:阜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浏览:

   

各相关学院:

为给我校学生提供更好地学习和深造的发展平台,丰富学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进一步激发学生开拓进取、奋发成才愿望,根据我校教务处与安徽理工大学教务处达成的学生交流学习协议,学校拟从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中遴选3-5名学生到安徽理工大学进行相关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交流学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根据两校教务处学生交流合作协议,2019年我校首先从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遴选2016级3-5名学生赴安徽理工大学交流学习,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年,阜阳师范学院保留被选送学生的学籍;

2.被选送的学生与阜阳师范学院、安徽理工大学签署三方协议,在交流学习期间一切服从交流学习高校的学生管理要求,并独立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被选送学生申请前需了解安徽理工大学相应专业情况及课程设置,并在本学院老师的指导下,尽量选择修读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选修课可根据兴趣和需要修读。所修学分应尽量与本校本专业同期所修学分相等同。返校后,由所在学院根据学生在交流院校取得的课程成绩和学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换成本校相应的课程成绩和学分;

4.被选送学生的住宿、餐饮、图书借阅等,由管理部门根据安徽理工大学的相关要求按本校学生的标准统一安排;

5.被选送学生按规定缴纳阜阳师范学院学年学费的同时,根据安徽理工大学的要求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生生活费、交通费等自理。

二、申请条件

申请到外校交流学习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通过英语四级(CET-4)考试;

3.符合专业方向对应原则,不允许跨专业申报;

4.具备适应新环境学习生活的能力,愿意到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按时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5.交流学生需征得家长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学费、住宿费、往返旅费、在外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及其它相关费用;

6.有意向继续考研深造。

三、工作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个人申请,于2019年1月4日前将《赴安徽理工大学交流学习申请表》(见附件)提交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汇总、公示后报教务处。

2.学校委托安徽理工大学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排序,特别考查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意识、科研动手能力以及综合素质。通过考核者,学校教务处将正式推荐其到安徽理工大学进行交流学习。

四、相关要求

1.遵循安徽理工大学及阜阳师范学院关于学生管理的所有相关规定;

2.根据协议履行赴安徽理工大学学习的权利和义务,按时报到、按时归校、按规定参加专业课程学习和考试;

3.服从安徽理工大学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

4.在安徽理工大学学习过程中若出现学业成绩不合格、违规违纪、违反协议的现象,取消交流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阜阳师范学院相关管理规定情节处理。

附件:赴安徽理工大学交流学习申请.docx

教 务 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