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2021〕65号)精神,按照《阜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及评审实施办法》(校教〔2020〕43号)规定,学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及推荐评审工作。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初评和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定,现将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周祚琴,郑继兵。
联系电话:2596221。
教 务 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