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马铭转学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字〔2015〕19号)和我校《《阜阳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学管理办法》(校教〔2020〕16号),经学生本人申请,重庆邮电大学确认,我校美术学院、教务处及普通本科学生转学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审核,12月30日校长办公会审议,拟同意马铭转入我校美术学院2020级美术学专业学习。现公示如下:
马铭,女,阜阳人,重庆邮电大学动画专业2019级学生,当年高考成绩770.9分,因水土不服,身体出现一系列并发症,严重影响学习和生活。为顺利完成学业,现本人申请转入我校美术学院2020级美术学专业学习。经重庆邮电大学审批并公示,我校严格审查其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符合转入我校学习条件。
公示期自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公示期内,如对学生马铭转学有异议者,可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处反映。联系部门及电话:阜阳师范大学教务处教务科,0558—2591005。
阜阳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12月31日